四川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涵盖门诊、住院、大病保险及特殊病种,2025年合并后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乡镇卫生院住院最高可报9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年度限额达1200元,异地就医经转诊可享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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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村卫生室报销60%(单次药费限10元),乡镇卫生院报销70%,县级医院报销30%-40%,年度限额160元。
- 慢性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报销70%,年度限额400元(高血压)或800元(糖尿病),合并患者为1200元。乙类药需先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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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比例分级: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报销85%-95%,二级医院75%-93%,三级医院70%-88%。
- 异地就医:经转诊按80%报销,未转诊降至70%,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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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起付线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报65%,10001-18000元报70%,超18万元部分报50%,年封顶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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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 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1.1万元;18类重大疾病(如白血病、脑梗死)按定额70%-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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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项目
- 车祸、工伤、美容、自购药品等费用;未备案的异地就医或非定点机构治疗。
提示: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微调,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实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