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医保政策在诸多方面有着明确规定。在医保结算方式上,实行以区域总额预算为基础,住院采用 DIP 付费,门诊实行按项目、按总额的多元复合式结算方式。在医保报销方面,居民医保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 200 元、400 元、800 元,报销比例分别为 85%、75%、65%;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分别为 75%、70%、65% 。职工医保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 300 元、500 元、1000 元,分段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 86%、84%、82%;门诊统筹起付线调整至不高于 750 元,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 70%、65%、60%;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 80%、75%、65% 。在基层就医政策上,为促进分级诊疗,规定参保居民必须选择 1 - 2 家社区或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就诊医疗机构,到非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未经审核自主转外就医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下降 20 个百分点。
在医保结算方式改革上,连云港积极推进。根据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原则,结合当年基金收入预算、重大政策调整、上年度及当年统筹基金实际发生情况等因素统筹确定区域预算总额,还引入复旦大学医保总额预算精算模型进行科学精算 。在 DIP 支付政策中,向基层医院倾斜,选择 96 个适合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的病种作为基层病种,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 “同病同分值”,助推分级诊疗。
医保报销政策中,通过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基层医疗机构与三级医院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最高拉开 20 个百分点,门诊慢性病最高拉开 15 个百分点,适当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报销比例 。
基层就医政策方面,除了强制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外,还通过转诊管理来规范就医流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并且规范市外转诊就医,未经审核自主转外就医报销比例下降,以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
连云港医保政策从结算方式、报销比例、基层就医引导等多方面进行规定,旨在保障居民医疗需求,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在就医过程中,居民需了解并遵循这些政策,以充分享受医保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