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已实现省内通用,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享受统一的门诊统筹待遇(如基层机构报销60%),但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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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全省覆盖
参保居民在省内定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机构就诊,医保目录内费用可报销60%,县级、市级及以上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50%和40%,年度限额约300元。例如,安阳市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门诊检查、拿药,无需起付线即可按比例报销。 -
门诊慢性病待遇统一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全省统一管理,报销比例不低于65%,不设起付线,实行定点治疗和限额结算。部分未达慢性病标准但需长期用药的患者,可享受“两病”专项用药保障。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省内跨市门诊就医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先行垫付。但需注意,非定点机构或未备案的跨省门诊费用可能无法报销。
提示:具体病种目录、报销细则可能因地市略有调整,建议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或当地医保局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