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搭桥手术失败医院是否担责需结合医疗行为合法性、术前评估完备性及术后管理规范性综合判断。关键点包括:医疗机构资质、术前告知充分性、术中操作合规性以及术后并发症处理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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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与流程合规性
医院需具备心脏外科手术资质,主刀医生应持有相关执业证书。若因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导致手术失败,医院需承担全部责任。手术方案制定需符合诊疗规范,违规操作(如错误血管吻合)直接构成医疗过失。 -
术前风险评估义务
未充分评估患者凝血功能、冠状动脉病变程度等禁忌症即实施手术,或隐瞒手术风险(如术中猝死概率),均属未尽告知义务。患者可主张知情权受侵害要求赔偿。 -
术中技术操作标准
搭桥血管选取不当(如大隐静脉未达标)、体外循环设备故障引发事故,或麻醉剂量计算错误等操作失误,医院需自证无过错,否则推定存在技术过错。 -
术后监护疏漏
急性血栓形成、吻合口出血等并发症未及时干预(如30分钟内未实施二次开胸),延误抢救时机的,医院需对损害扩大部分担责。监护记录缺失将加重责任认定。
提示:患者应封存病历资料,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诉讼明确责任比例。医疗机构过错程度直接影响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