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省内异地医保在芜湖门诊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门诊共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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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芜湖市职工医保已实现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使用,参保职工(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本统筹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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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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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本人后共济 :被授权人先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再使用本统筹区授权人个人账户资金,最后使用其他统筹地区授权人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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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本地后异地 :在芜湖就医时,优先使用芜湖本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再使用其他地区的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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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通过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目前支持线上办理。
二、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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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需在就医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跨省就医需在住院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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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通常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房产证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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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省内门诊慢性病患者可直接持卡结算,跨省患者需先确认异地医保政策,部分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直接结算,其他需按流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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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长期居住在芜湖的异地常驻工作人员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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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芜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社保卡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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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若未直接结算,需持门诊发票、病历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电话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