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育津贴领取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0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标准为生育医疗费补贴(通常3000元)加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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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且生育后继续缴费。
-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含合法计划生育手术)。
- 需在生育后36个月内申领(单位停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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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 生育医疗费补贴:统一为3000元。
- 生育生活津贴:按缴费基数×产假天数计算。缴费基数以医保缴纳为准,上限约7300元。
- 顺产:产假按4个月计算(晚育25岁以上加1个月)。
- 剖腹产:额外增加0.5个月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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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与流程
- 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病历资料及生育登记单。
- 由用人单位在每月1—10日向医保中心提交材料代办,个人无需缴费。
总结:葫芦岛生育津贴政策强调连续参保与合法生育,津贴金额与缴费基数和产假时长挂钩,建议提前确认缴费记录并备齐材料及时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