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退休医保需累计缴费满25年(男性)或20年(女性)方可终身享受待遇,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若退休时未达此标准,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缴费年限的计算包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如国企职工1999年前的工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限同样计入累计。补缴标准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费率7%计算。昆明等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更高实际缴费年限,需提前咨询参保地政策。
退休后医保未缴满年限将暂停报销,但个人账户余额仍可使用。过渡期内补缴完成的,待遇恢复无等待期。建议临近退休者提前3-6个月核查缴费记录,避免影响医疗待遇。
医保缴费年限与养老金缴费年限独立计算,即使养老险已缴满15年,医保仍需满足对应年限要求。长期中断缴费者需注意:补缴后仅累计年限,中断期间医疗费不追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