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特殊病种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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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危重病抢救、高血压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成人血友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肝硬化失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重性精神病门诊治疗、支气管哮喘、癫痫病、苯丙酮尿症、脑卒中及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血友病、慢性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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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在职工医保的基础上增加5种,分别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学生意外伤害、儿童康复治疗、地中海贫血、尘肺病。
这些特殊病种的设置,旨在减轻患有慢性病或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特殊病种的待遇
- 报销比例:一般情况下,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高于普通门诊。例如,福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 报销额度: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额度也通常高于普通门诊。例如,福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 起付线: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线可能低于普通门诊。例如,福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线为800元。
特殊病种的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包括《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与所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或检查检验报告或疾病诊断证明等。
- 选择办理方式:可以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也可以前往医保服务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登记。
- 审核:医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特殊病种的注意事项
- 一病一治:办理多项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对不同门诊特殊病种的处方分开结算,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 主动告知:就医时要主动告知医生已认定的门诊特殊病种,以便医生开具正确的处方。
- 政策变动: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变动,办理前应先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办理流程。
以上就是福州市特殊病种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前往医保服务站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