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生育津贴规定: 德阳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具体享受条件、结算标准、生育津贴申报、计发方式等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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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津贴,其中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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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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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个人。
- 参保人员或所在单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一般是分娩或手术完成后180个工作日内,疫情等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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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 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都应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全部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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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
- 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 市属及市属以上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业务由市社会保险局经办,县(市、区)属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业务由同级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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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办法:
- 生育保险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参保人员名册及基本情况和相关证件资料。
- 已在德阳市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办理生育保险验证手续;过去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设立且属于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用人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以上即为德阳市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考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