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0天
根据鄂尔多斯市相关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领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之间申请办理,超出此时间范围将无法申领。若超过180天未申领,后续将无法享受该福利。
二、特殊情况说明
-
流产情况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期为15天;
-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期为42天。
-
-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生育津贴增加15天。
-
配偶生育
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可申请10天护理津贴。
三、注意事项
-
材料准备 :需提交住院发票原件、病例、出院证、结婚证、出生证等材料,辅助资料可提供复印件。
-
申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地区差异 :若当地政策有特殊规定(如手术津贴、围产期医疗补助等),需一并咨询社保部门。
建议生育职工尽早联系单位办理申领手续,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