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政策,结合西安市的具体规定,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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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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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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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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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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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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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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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1000元起付线,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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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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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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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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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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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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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补助
- 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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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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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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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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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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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肺癌等12种大病,补助比例达7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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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
- 新脑电图、CT等70种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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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惠
-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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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标准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140元,结余部分结转下年
五、计算示例
若某患者在三级医院住院费用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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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可报销4.9万元(5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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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30%比例报销,实际报销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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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符合大病条件,补助比例55%,最终实际支付约3.3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费用范围及大病保障机制,具体报销金额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