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确实包括生育津贴,具体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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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
包括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自2025年7月1日起新增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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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项目
覆盖生育医疗费用(如产前检查、分娩费用、剖腹产等)和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同时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二、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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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与职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医保缴费基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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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用计发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
三、其他重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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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生育津贴申领前置至分娩住院期间,出院结算时自动触发申领,无需产后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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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7月1日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本人上年度缴费基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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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时享受医保待遇。
四、政策调整趋势
浙江省正探索将辅助生殖技术(如试管婴儿)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未来可能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官网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