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安徽省医保政策,医保异地使用情况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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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
自2022年10月1月起,安徽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覆盖全省72家定点医疗机构(含三甲医院),参保人员无需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自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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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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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结算 :支持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实现“一卡通”应用跨省通办,无需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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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直接用于支付药品费用,无需重复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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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门诊及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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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 :目前全省尚未统一特殊病目录,各地标准差异较大,需根据参保地政策确认是否可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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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异地结算暂未实现,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三、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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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保局推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享,安徽省内16个城市(含合肥、安庆、蚌埠等)已实现医保账户互通,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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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跨省就医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局备案,但个人账户支付部分无需备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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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限制 :医保异地结算需信息系统开通且联网,部分试点城市(如六安)已实现双向结算,但覆盖范围仍在扩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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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新增3组重大疾病(如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系统疾病等)纳入“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相关费用可参照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2024年安徽省医保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药店购药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也在逐步推广中,但特殊病门诊和门诊费用仍需结合参保地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