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参保职工生育后可申领生育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享158天津贴,剖宫产增加15天。
符合条件的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津贴由单位申领后发放至个人账户。需提供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出院记录等材料,线上可通过“临沂医保”APP提交申请,线下可至各区县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津贴一般在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账,具体金额因单位工资水平而异。
重点注意:津贴不计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也可享受50%待遇。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无准生证不影响津贴申领,但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单位欠缴保险导致无法领取的,职工可要求其补缴后申请。
临沂医保局定期优化线上服务流程,建议产后3个月内完成申报以免影响待遇享受。如有疑问,可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