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计算,顺产享158天,剖腹产/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生育津贴计算基数取决于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非个人工资。若单位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按最低标准执行;高于最高标准则按最高封顶线计算。
产假天数直接影响津贴总额。临沂执行山东省统一标准:正常分娩158天,难产或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再追加15天。流产、引产等情况按妊娠月份对应享受15-75天不等的产假。
申领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由单位在职工产后12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个人无法直接申领,需通过单位办理。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后,由单位转发给职工,通常到账时间为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
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若职工产假期间已领取工资且高于津贴标准,单位可不再重复发放津贴。建议提前向单位人事或当地医保局核实最新政策,确保权益完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