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居民医保目前 全省通用 ,具体表现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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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全省63家定点医院支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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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参保人员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二、全省统一的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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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整合
自2017年起,湖北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取消城乡二元分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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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实现了全省统一的筹资政策、缴费标准及报销比例(约75%)。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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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部分情况下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流程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公众号等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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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若需办理相关业务,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
湖北居民医保在省内具备跨市、县通用性,但跨省就医需遵循异地就医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