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已参保近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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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门诊共济”模块
打开“我的宁夏”政务APP,首页点击「更多服务」→「医疗服务」→「门诊共济」→「门诊共济家庭成员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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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家庭成员
- 点击「新增授权」→选择绑定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等)→输入被绑定人基本信息并确认。
二、申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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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缴费模块
在「门诊共济」主页点击「门诊共济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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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缴费对象与方式
- 输入被代缴人身份证号→查询实缴记录→确认账户余额充足后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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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支付
申请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缴费批次并完成支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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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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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需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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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同意接受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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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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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能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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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缴人仍需享受其参保的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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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支持通过「我的宁夏」APP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操作流程与绑定家庭成员一致。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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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智能设备操作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可前往医保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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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 :需先完成职工医保缴费,待个人账户有结余后再申请代缴。
通过以上步骤,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灵活用于家庭医保缴费,实现家庭医疗负担的共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