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和参保类型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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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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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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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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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
起付标准(含)内费用需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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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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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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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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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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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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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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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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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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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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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降低150元/次,第三次起付线不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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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超过部分可获大病保险报销。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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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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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年度支付限额4500元(退休职工5500元),基金支付比例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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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年度支付限额5500元,基金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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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 起付标准1000元(中医医疗机构900元),基金支付比例60%-65%。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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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7%,个人缴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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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超过10万元部分按9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度邹城市医保局调整内容,确保职工在不同医疗场景下获得更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