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跨省使用
根据当前医保政策,医保家庭共济功能 目前仅限同一省份内的异地使用 ,尚未实现跨省互通。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省内异地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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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以及河北、江苏、福建等29个省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 特殊说明 :跨市仅限绑定1名异地亲属,且需在省内不同统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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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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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付异地参保人员在本省定点医院的合规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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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异地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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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异地结算,需确保参保人及亲属均完成实名认证。
二、跨省使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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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政策
国务院层面尚未出台跨省医保家庭共济的统一政策,各地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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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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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 :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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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安徽、陕西、辽宁等计划于2025年底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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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深圳户籍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为福建新农合参保人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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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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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参保状态
需确保本人及亲属均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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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办理绑定
家庭成员需通过医保平台完成实名绑定,绑定后需定期确认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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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策动态
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进展。
医保家庭共济的跨市使用仍处于试点阶段,具体覆盖范围和操作流程需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