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不同地区的医保可以合并,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关键点包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支持、需在转入地参保缴费满一定期限、合并后待遇按转入地标准执行。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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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国家医保局明确允许跨地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申请。需提供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及身份证明,转入地审核通过后完成账户资金划转。 -
办理条件
- 转入地需已开通医保转移接续服务;
- 在原参保地医保状态为“停保”;
- 部分省市要求转入后连续缴费满3-6个月方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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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流程
①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② 转入地发出《联系函》至转出地,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对;
③ 个人账户余额及缴费年限合并至新账户。 -
待遇变化
合并后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按转入地政策执行,原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特殊门诊、慢性病待遇需重新备案。
提示: 合并前建议咨询两地医保局,确认缴费年限折算规则(如部分省份对异地年限打折计算)。流动就业人员可优先办理转移,避免待遇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