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居住证明
外地人在澳门工作并在珠海参保,需根据具体身份和就业状态选择参保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参保条件
- 居住要求
需在珠海办理居住证,且居住证剩余有效期≥3个月。
- 居住登记
实际连续居住登记满183天(以公安系统记录为准)。
- 社保缴纳
需在珠海缴纳社保满1年(截至参保登记当年6月30日)。
二、参保方式
1. 职工医保(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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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在珠海就业的港澳居民(含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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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每月基本养老保险791.6元 + 统账结合医疗保险277.06元 = 1068.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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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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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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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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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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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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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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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到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2.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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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在珠海长期居住但未就业的港澳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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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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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未成年人:每年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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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每年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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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每人每年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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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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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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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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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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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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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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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到户籍或居住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三、缴费时间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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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每年9月1日-12月31日,逾期不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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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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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后持社保卡在珠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可联网结算。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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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需父母一方持有珠海居住证并参保,按城乡居民医保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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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到珠海市税务部门申报参加职工医保,费用自缴。
建议办理前咨询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或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