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最多可同时备案5家异地医疗机构,备案后可在备案地和上海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备案机构需为当地医保定点单位,且备案长期有效,无需重复操作。超出5家需先撤销原有备案再新增。
上海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随申办”线上提交备案,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备案时需填写机构名称、等级和所在地,系统会自动校验是否为定点单位。成功备案后,在备案地住院、普通门诊及120种慢特病门诊均可直接刷卡结算,报销比例参照上海同级医院标准。
若备案机构信息变更(如医院更名或取消定点资格),需及时更新备案信息。临时外出就医未备案的,可先自费后携带材料回沪申请零星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江浙皖)已开通免备案直接结算,无需占用5家备案名额。
建议优先备案常住地或长期就医地的医疗机构,避免频繁变更。退休异地定居人员备案后,上海医保卡在备案地可同时作为当地医保卡使用,实现“一卡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