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涵盖住院、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重点覆盖基本医疗需求,但存在起付线、报销比例和目录限制。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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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乡镇卫生院起付线约100-300元,报销比例85%-90%;三级医院起付线提高至500-800元,比例降至60%-70%。涵盖床位费、手术费、药品费(需在医保目录内),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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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报销70%左右,年度限额500-80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可额外申请专项报销,按病种设定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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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年度自付费用超1万元部分,分段报销50%-70%,进一步减轻重病负担。罕见病或高额特效药可能需单独申请特药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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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整形美容、非治疗性牙科、境外就医、工伤及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自费药和高端检查项目需患者全额承担。
贵州农村医保坚持“保基本”原则,参保人需关注年度政策调整,尤其药品目录和异地结算规则的变化,合理规划就医选择以最大化报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