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5%,三级医疗机构为80%。对于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的,报销比例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
具体政策亮点
分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85%;
- 三级医疗机构:80%。
临时外出就医政策:
-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二类病种)治疗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备案:
- 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可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报销结算。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特殊人群优惠政策:
- 特殊人群住院起付线减半。
提示
参保人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报销政策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致电韶关医保服务热线873313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