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卡可以在北京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需自行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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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使用前提
参保人需向上海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如异地安置登记或因病情需要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北京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垫付。 -
未备案的报销流程
若未备案,需先自费就医,后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回上海申请手工报销,流程复杂且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
就医医院要求
仅限北京医保定点医院可使用上海医保卡,就诊时需主动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并确认医院支持异地结算。 -
急诊特殊情况
急诊就医无需提前备案,但需保留所有医疗凭证,后续按参保地政策报销,部分费用(如门诊)可能不纳入报销范围。
提示: 两地政策可能调整,建议使用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拨打12393咨询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