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医保政策,医保卡内资金的提取有严格规定,具体如下:
一、可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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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若参保人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或单位可凭死亡证明、继承人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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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居外地
若参保人离开原参保城市,需先办理医保停保手续,凭停保证明可提取账户资金。若在新城市已参保,则需将资金转入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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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参保人需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后,方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二、不可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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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医疗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门诊、药店购药等)属于专款专用,不可直接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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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岁以下退休人员每月划入100元(扣除3元后到账97元),70岁以上每月110元(扣除3元后到账107元),均不可提取。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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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差异 :2022年9月前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自由支取,但自该政策调整后,除上述情形外均不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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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 :需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终止参保或继承申请,具体流程可通过平台实时查询。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关注医保政策变化,确保符合提取条件。如需了解账户明细,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