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保报销范围覆盖门诊、住院、药品及部分手术项目,具体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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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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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0%,村卫生室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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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80元(含一般诊疗费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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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与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签约,每年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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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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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除肾透析、苯丙酮尿症外,其他病种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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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对特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有额外报销比例(职工75%、居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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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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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政策
- 支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执行统一报销政策
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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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周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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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有专项报销比例(职工75%、居民60%)
三、药品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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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 :分为甲类(全额报销)、乙类(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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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用药 :部分药品(如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取消500元起付标准
四、新增支付范围(截至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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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 :新增70个诊疗项目(如DSA引导、CT成像、腔内溶栓术)及12类医用耗材(如椎体成形工具、腔静脉滤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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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手术 :66个日间手术(含骨科、心血管等专业)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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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后享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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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差异调整,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25日-12月31日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