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 生育政策合规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
- 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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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部分地区要求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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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以参保当月开始,连续缴费中断需补缴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的)。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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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津贴,难产、多胞胎、流产等情形可增加天数(如难产+15天/每多1个婴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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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家庭可享受一次性补贴:二孩3000元、三孩50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二、津贴标准
- 基础津贴计算
按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计发天数(如98天、103天等)。
- 实际发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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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000-5000元/人(具体以当地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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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部分地区可达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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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申领流程
- 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 申请渠道
通过用人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申请,经审核签发医疗证后开始计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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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数计算 :再婚夫妻、收养子女、非婚生育等情形不计入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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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权益 :配偶生育时男方参保满10个月可申领津贴,但需注意配偶未参保或已生育过子女等限制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长治市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