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现行政策,医保卡内的余额 不可直接跨省转移 ,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可直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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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员个人财产, 不可跨地区转移 。若需使用异地医保,需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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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参保人员将劳动关系转移至外地,需先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医保账户余额可申请清算,剩余部分以现金形式发还,不转移至新参保地医保账户。
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家庭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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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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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富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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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在异地参加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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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服务,参保人可向异地已参保的家人转账支付医疗费用。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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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与个人账户余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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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退还 :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至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但需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式使用医保资金,若需长期异地就医,建议办理医保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