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满足三项核心条件:参保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 津贴标准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顺产享受98天津贴,难产或多胞胎额外增加15天。
参保职工需在生育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灵活就业人员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同样可申领,但津贴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用人单位未参保的,职工可要求其按标准补偿。
重点提示: 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需通过单位申报。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