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贴期间不需要自己缴纳社保,生育津贴领取期间社保由单位正常缴纳,个人无需承担费用。
生育津贴是国家对女职工因生育中断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天津政策明确规定:
- 单位代缴社保: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应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生育津贴不影响社保连续性。
- 津贴与工资关系:生育津贴通常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单位账户,若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高于工资的,单位不得克扣。
- 灵活就业人员例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需自行缴纳社保。
符合条件者只需提交材料由单位申领津贴,无需担心社保断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