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海南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广州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体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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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海南参保人可在广州指定的6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黄埔院区)直接刷卡结算住院费用,无需垫付后再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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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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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广州的基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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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海南医保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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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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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参保地(海南)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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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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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就医前,通过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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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有效期内可持该凭证在指定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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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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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患者 :海南参保人转诊至广州就医时,同样适用直接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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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部分医院如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黄埔院区,海南患者挂号时无需重复选择广州医院。
四、政策背景
该政策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配套措施,旨在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自201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除广州外,海南还与广西、贵州、山西、黑龙江、广东等5个省份实现了跨省直接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医保局、海南省社保事业局及权威平台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