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妇女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符合当地政策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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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状态要求
失业人员需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且生育时处于失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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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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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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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满10个月后生育可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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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及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
二、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按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计发。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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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2022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9993元,生育津贴约为315.2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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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三、待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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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正常即可报销生育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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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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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失业保险金并行发放,标准根据生育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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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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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式手术产:27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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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4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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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间生育的,从正常缴费满10个月后开始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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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 享受与失业保险金相同期限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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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时间不足10个月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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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配偶若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但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妇女可通过失业保险基金申领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补贴,具体金额和流程需结合当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