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即可领取生育津贴。
1. 缴费不足9个月的情况
- 如果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如果分娩前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2. 生育津贴的发放与支付方式
-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
-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产假休完后的三个月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3. 申请流程
- 用人单位需确认已按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登录医保官网或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4.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的领取需符合国家或当地计划生育政策。
- 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生育津贴的领取与连续缴费年限密切相关,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及时向用人单位申请,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