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政策,若未提前备案,异地就医将无法直接结算,需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补备案后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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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备案时间
需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开始时间需选择为入院或就诊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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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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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办事”提交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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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至参保地社保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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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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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备案后,次月1日起可享受联网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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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半年内多次变更备案地,需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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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费结算后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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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结算流程
未备案情况下,需先自费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出院后携带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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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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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或职工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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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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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建议在出院后30日内提交报销申请,超过时效可能影响报销比例或导致不予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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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差异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工作者)需每年取消原备案后重新申请;异地转诊人员需通过指定医疗机构申请转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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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临时外出就医(如急诊)无需备案,但需符合当地医保政策。
建议优先选择补备案后联网结算,以减少自费负担。若已出现未备案的医疗费用,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补备案或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