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险政策,居民医保慢病报销额度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额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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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限额
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但年度累计报销总额上限为 3000元 ,患者可随时结报或定期累计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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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报销限额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等特殊慢性病,按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但年度费用报销限额为 6万元 (按低档标准缴费)或 8万元 (按高档标准缴费)。
二、报销比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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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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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慢性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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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如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9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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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补偿标准
- 年度起付线为 300元 ,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 单一病种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 2000元 ,每增加一种病种提高 800元 ,最高不超过 3600元 ,实行即时结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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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病,以及白血病、尿毒症等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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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影响 :按低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50%,高档缴费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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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类型差异 :住院费用报销与门诊慢病报销分属不同渠道,需注意区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