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的发放次数根据申请时间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产假期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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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次拨付
若职工在产假期间提交申请,生育津贴将按月分批次拨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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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申请 :可先收到6-8月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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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申请 :再收到9月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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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类推,直至产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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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用人单位需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津贴计算并拨付,通常每月固定日期发放。
二、产假结束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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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发放
若职工在休完产假后提交完整材料申请,生育津贴将一次性全额发放。例如:
- 12月1日申请 :用人单位在12月30日前收到8-10月共3笔津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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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窗口 :产假期间申请需在生育或手术当月开始,产假结束后申请需在次年3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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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 :若职工更换工作单位,需新单位同意统一账户,不影响津贴申领。
以上规则适用于广州市2025年最新政策,若遇政策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