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必须提供发票,这是法定义务也是报销的核心凭证。发票作为医疗费用的唯一合法证明,直接决定报销能否成功,且不同场景下可能需同步提供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辅助材料。若遗失发票,需医疗机构补开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法申请报销。
- 法律强制要求:根据《医疗保险管理条例》,参保人就医必须取得发票或支付凭证,否则医保机构无法核验费用真实性。即使收据等其他凭证存在,也因缺乏详细项目信息而无效,仅发票具备法律效力。
- 报销材料完整性:除发票外,住院报销需住院小结、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门诊报销需病历或处方。异地就医还需提前备案,急诊需补充诊断证明。材料缺失可能导致报销比例降低或失败。
- 发票的不可替代性:医保报销通常仅认原件,二次报销可用分割单替代。电子发票需填写承诺书,且需核对项目明细与医保目录匹配度。例如,北京医保明确区分“无自付”“有自付”项目,直接影响报销金额计算。
- 风险提示:虚假发票将面临法律责任,且医保系统会核查票据真伪。部分私立机构或非定点医院发票可能无效,需提前确认医院资质。
务必在就诊后立即妥善保管发票,并在1年内提交报销申请(部分地区时效更短)。若对报销流程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当地医保局或通过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