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的跨省使用功能已逐步推广,具体规则如下:
一、跨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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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省份
截至2025年2月,全国已有14个省份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包括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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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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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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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医疗费用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参保地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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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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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医保钱包”
参保人及被共济人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开通“医保钱包”,完成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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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账
通过“医保钱包”APP发起转账申请,选择接收人参保地,输入金额并确认,资金实时到账(无手续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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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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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需双方均开通“医保钱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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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仅支持全国范围内的跨省操作,不限制城市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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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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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可用于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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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需为参保人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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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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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案例 :自2025年1月21日起,全省18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钱包,实现1.35万用户跨省转账,累计金额超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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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案例 :自2024年12月2月起,江苏苏州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试点,已累计处理1423笔转账,金额39.9万元。
五、未来扩展
目前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仍处于试点阶段,未来可能进一步扩展至更多省份和场景。建议参保人关注国家医保局官网或当地医保部门通知,及时开通相关功能。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的最新政策,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