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根据威宁县医疗保障政策,报销比例因医疗类型和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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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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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政策下,威宁县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实际报销比例提高至 91% ,门诊补偿比例达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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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旧政策下报销比例约为50%-60%,县内乡镇医院报销额度有限(如每人每年仅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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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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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了全省统一的32个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91.34万人享受待遇,平均报销比例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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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水平提升,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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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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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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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为2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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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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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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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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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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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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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提高(如一级150元、三级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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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医院级别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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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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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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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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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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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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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门诊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住院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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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跨级转诊可能影响报销比例,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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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部分药品、诊疗项目可能不在报销范围内,需自费。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和医疗费用类型,结合医保政策计算自费金额,并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