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转出和转入的核心区别在于办理流程、待遇衔接规则及个人账户处理方式。跨省转出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并申请转移凭证,转入则需在新就业地提交申请并完成信息对接;转入地直接承接缴费年限,而转出地需核算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两地政策差异可能导致待遇等待期或报销比例变化。
-
办理流程差异
转出需在原参保地办理中止手续,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划转个人账户资金,通常需10个工作日;转入地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步。跨省转移已实现线上办理,部分省份仍保留线下窗口申请。转入需满足新参保地缴费状态正常,且无历史欠费。 -
待遇衔接规则
- 转出地:最后一次缴费次月仍享受原待遇,中断3个月内补缴可追溯待遇,超3个月可能设等待期(最长6个月)。
- 转入地:缴费次月起享受新待遇,但若转出前中断超3个月,可能需重新计算等待期。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互转时,缴费年限保留但不合并计算。
-
个人账户处理
跨省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随关系划转,特殊情况可提现;但广东省内转移仅支持余额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转入地接收资金后需核对并计入新账户,存在清算误差需人工复核。
提示:跨省转移前需确认两地政策,优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线上办理,避免因欠费或材料不全延误。若涉及退休待遇,需累计缴费年限符合转入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