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转移
根据国家及各地医保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医保关系的转移存在明确限制,具体如下:
一、退休人员医保关系不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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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均不转移
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即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医疗保险关系均不得转移。 若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需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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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异地银行账号申请养老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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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由原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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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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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探索户籍转回原籍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但仅限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在京就业并参保的外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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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允许退休人员到现居住地或市四区任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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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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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在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需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经审核批准后,异地医疗费用由原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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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试点城市
部分城市(如呼和浩特市)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退休人员可持身份证到转入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手续,医疗费用直接由转入地医保基金支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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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转移或报销需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原参保地参保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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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缴纳 :退休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后,需在目的地参保地继续缴纳医保费用,缴费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
退休人员医保关系无法直接转移,但可通过备案或异地就医结算等方式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