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转移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职工医保跨省转移接续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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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转移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含累计储存额)可以随医保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无需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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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跨省转移后,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满足当地连续参保年限要求时,待遇可衔接。
二、转移接续的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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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求
需办理转移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退休人员无法转移,但可办理异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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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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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就业 :需在转出地办理参保关系终止手续,并在转入地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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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 :如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就业,需办理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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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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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参保凭证、转出地异地参保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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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携带材料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双方机构完成信息核对后,个人账户资金将转入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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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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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无需转移参保关系,但可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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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部分城市(如长沙)支持通过医保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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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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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就医 :退休人员无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但可通过异地安置方式在参保地直接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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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转移 :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需跨地区流动的,需在转入地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再办理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跨省就医需办理转移接续,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