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的核心流程是“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结算”,关键亮点包括:
① 备案后可直接结算住院、门诊慢特病费用,省去垫付和跑腿麻烦;② 报销比例与备案类型挂钩,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待遇与参保地一致,临时外出就医则降低5%-20%;③ 全国95%三级医院已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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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报销前提
长期在外工作、居住超过6个月的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常驻异地工作)需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急诊)需单独备案,未备案自行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下降10%-20%。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局线上渠道办理,部分省市(如川渝地区)省内就医免备案。 -
结算规则分三类
- 住院费用: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标准。例如,深圳参保人在北京住院,用药范围依北京医保目录,但报销比例按深圳政策(长期备案者100%,临时转诊者降10%)。
- 门诊费用:普通门诊多数需自费或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门诊慢特病跨省可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药店购药:仅限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统筹基金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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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补充场景
若因系统故障、未开通联网结算等需先自费,需在出院后90日内持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窗口申请报销。注意:诊疗项目收费高于参保地标准的,超额部分自费;低于标准的据实结算。
提示:建议优先选择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公布的联网定点医院,实时结算更便捷。临时外出突发急诊无需备案,但需保留急诊证明以备核查。各地政策细节略有差异,可通过参保地医保局官网或热线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