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可以在其他城市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关键亮点:①全国所有统筹区已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覆盖住院和门诊费用;②备案后可直接刷医保码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③长三角地区872家药店支持异地购药直接结算;④急诊等特殊情况可补备案或手工报销。
办理异地就医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随申办”在线备案,分为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两类人群。备案时无需选择具体医院,只需备案到地市级别,即可在就医地所有联网定点机构使用。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例如报销比例按上海标准,药品范围按就医地规定。
长三角地区(如杭州、宁波等)已实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支持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病种。若未备案先行垫付,需在收据开具6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医疗费原始凭证等材料至上海医保中心申请手工报销。
提示:建议出发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目的地联网机构名单,并确认医保电子凭证已激活。备案后不影响本地就医,但临时外出备案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长期居住备案则无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