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医保转入成都后的缴费年限计算问题,综合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待遇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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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跨统筹地区转入成都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与成都市本地缴费年限 累计计算 ,不受中断影响。例如:
- 若外地职工在成都连续缴费满15年,累计满20年后退休,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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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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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不超过3个月 :接续参保并补缴中断期间费用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无待遇等待期,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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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超过3个月 :需补缴中断期间费用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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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待遇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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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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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前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接续参加成都居民医保的,可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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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超过3个月,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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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居民医保中断后补缴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统账结合方式缴费,补缴后无待遇等待期。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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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流程 :需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转移接续,确保缴费记录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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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中断期间未参保,需补缴费用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才能享受待遇。
四、政策依据
以上规则综合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等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