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和苏州医保合并使用的核心在于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需根据两地是否属于同一社保经办机构选择直接合并或先转移后合并,且重复参保部分需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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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机构直接合并
若南通和苏州的医保账户属于同一社保经办机构管辖,参保人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当地社保窗口即可直接办理账户合并,无需额外流程。 -
跨机构转移后合并
若分属不同经办机构,需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向苏州社保机构申请转出,开具《参保凭证》;
- 在南通社保机构提交凭证并申请转入,待资金划转完成后,系统自动合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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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根据国家规定,两地同时参保时仅保留一个账户,另一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需在合并时主动说明情况。
合并后,医保卡可跨市使用,但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社保局确认细则,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