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规定,补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一、常规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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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
全省统一为每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
- 缴费后,医保待遇享受期从次年1月1日开始,持续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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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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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等14个地市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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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焦作、濮阳等市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许昌、漯河、三门峡等市延长至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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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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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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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前缴费的居民可正常享受2024年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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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需缴费满30天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且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等待期期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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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缴费期补缴
- 2017年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逾期未缴费的居民可在次年1月5日前通过系统补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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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财政补助670元;2023年个人缴费380元,财政补助640元。
- 特殊群体(如新生儿、困难群众)可享受财政补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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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
未参保人员需在缴费前完成参保登记,缴费成功后自动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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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选择
支持线上(税务部门平台、手机APP)和线下(医保经办机构、银行网点)缴费,具体操作以当地指引为准。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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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确需延期的由地市级部门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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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具体政策以医保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例如信阳市、周口市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的官方通知,避免因政策微调影响缴费和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