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二次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区间及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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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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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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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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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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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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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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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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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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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万元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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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万元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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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 :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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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全年累计最高40万元
二、特殊人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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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及返贫致贫人口 :起付标准7000元,报销比例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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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低2个百分点(如一级医院62%、三级医院52%)
三、计算公式
二次报销金额 =(总费用 - 医保外部分 - 首次报销金额 -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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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叠加 :门诊慢性病起付线100元(一级)、200元(二级)、300元(三级),与门诊统筹起付线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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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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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优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资料,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