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保参保人员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需满25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不设终身享受待遇年限,需每年参保才能获得保障。
具体规则分以下4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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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年限要求
城镇职工医保实行累计缴费制,男性需缴满30年、女性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退休时不足年限可补缴,补缴标准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8%计算。 -
城乡居民医保差异
居民医保(含新农合)不设终身待遇,实行"交1年保1年"原则,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财政同步补助640元。60岁以上老人仍需持续缴费,但部分市县对高龄群体有缴费减免政策。 -
年限合并计算方式
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跨省转移时需办理医保关系接续。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军旅服役的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需提供原始档案材料申报认定。 -
补缴与待遇衔接
退休时选择一次性补缴的,从补缴完成次月起享受终身待遇;选择继续按月缴费的,在缴满年限前可正常享受医保报销,但报销比例较退休人员低5%-10%。
重要提示:2025年起四川省执行医保省级统筹,所有地区年限标准已统一。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标准缴费可累计年限,但需自行承担单位缴费部分。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避免退休时因补缴产生经济压力。